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引导广大教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鼓舞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更好的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我校师德激励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苏二师人〔2020〕3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进步、社会公德高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成为师生的表率。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关爱学生的真挚情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业绩突出,有教书育人的先进事例。
4. 严谨治学,探索创新。弘扬科学精神,传播优秀文化,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三、学院评选及推荐程序
1.本次评选活动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教职工总人数的5%(不满1人的按1人计算)。
2.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填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
3.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民主推荐,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的2∕3方可推荐。推荐过程必须坚持标准,择优遴选,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情况和公示情况请如实填写至《推荐表》的相应位置。
4. 经学院党总支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一式5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http://rsgl.jssnu.edu.cn/)-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人事-2020-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5. 人事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思薇、殷姝媛,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0年4月9日